一、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被检建筑物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无建筑结构图纸,被检建筑物总面积为12500㎡。现委托方拟对此区域建筑物进行改造,为了解上述建筑物的工程质量现状,并为后续加固改造设计提供技术依据,委托方特委托我司对上述建筑物进行抗震鉴定,以便为后续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检测内容如下:
(1)建筑的使用情况调查
(2)建筑结构测绘
(3)房屋变形检测
(4)房屋结构损伤状况检测
(5)房屋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6)主体结构承载能力验算及分析
二、技术依据
(1)《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J08-804-2005);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4)《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5)《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6)《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17);
(7)《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
三、判定标准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
(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4)《地基基础设计标准》(DGJ08-11-2018);
(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6)《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
(7)《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
(8)《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1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12)《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2015);
四、检测结论
检测结果表明,所有被检建筑物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耐久性损伤,被检房屋的砂浆强度等级均小于现行规范最低M2.5的要求;混凝土碳化,多处钢筋已经锈蚀。不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五、建议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拆除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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