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受检厂房位于上海闵行区xx路xx号,本次受检厂房建于2001年,建筑面积约为788㎡。厂房目前主要作为仓库使用。为了解该批厂房完损情况,特委托上海钧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厂房进行完损检测。
二、检测内容
(1)建筑的使用情况调查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调查建筑的使用功能及使用情况,了解是否有改变结构以及用途变更等情况,了解厂房的修缮历史等。
(2)建筑图的测绘及复核因原始建筑图纸缺失,现场采用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和5M钢卷尺等对厂房的轴线尺寸、层高、墙体的分布、门窗位置及尺寸等建筑布置情况进行测绘。
(3)厂房结构损伤状况检测检查结构是否有裂缝以及局部损伤情况,用文字、照片等形式进行记录与分析。
三、检测依据
(1)《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 08-79-2008);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
(3)《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621-2010);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四、判定标准
(1)《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
(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版);
(4)《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
(5)《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 08-804-2005);
(6)《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五、厂房检测及分析结果
5.1厂房概况
厂房由西侧地上一层门式刚架结构厂房以及东侧地上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组合而成,建于2001年,建筑面积约为788㎡,厂房平面近似呈矩形,西侧钢结构厂房东西向总长约为48m,南北向总宽约为12.00m。厂房柱间距南北向主要约为12.00m,东西向柱间距主要约为6.00m。屋面形式为双坡屋面,屋脊高度约为6.62m,屋檐高度约为6.15m。东侧地上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东西向总长约为8.00m,南北向总宽约为12.00m。办公楼柱间距南北向主要约为5.75m、6.20m,东西向柱间距主要约为8.00m。屋面形式为平屋面,屋面高度约为8.00m。5.2厂房建筑使用情况
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受检厂房自建成以来未发生使用功能改变及火灾等现象。
5.3厂房建筑测绘
受检厂房原始建筑图纸缺失。结合现场检测条件,采用激光测距仪和5M钢卷尺对受检厂房建筑平面图进行测绘。
5.4厂房变形测量
1)厂房相对高差检测因现场条件限制,本次未对该厂房进行相对高差检测。
2)厂房整体倾斜检测
现场采用RTS112SR5L型全站仪对厂房整体倾斜情况进行测量。厂房整体无明显倾斜规律,东西向测点最大倾斜率为向东2.16‰,南北向测点最大倾斜率为向南2.19‰,所有测点倾斜率均小于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建筑整体倾斜允许值4‰的要求(房屋倾斜率测量包含施工误差)。
5.5为明确受检厂房损伤状况,现场对厂房进行了损伤检测。检测结果为:厂房主要承重结构无明显损坏,梁、柱结构基本完好,主要损伤为:墙面粉刷层局部开裂、起鼓、脱落。
六、检测结论与建议
6.1检测结论
厂房由西侧地上一层门式刚架结构厂房以及东侧地上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组合而成,建于2001年,建筑面积约为788㎡。厂房主要承重结构无明显损坏,梁、柱结构基本完好,主要损伤为:墙面粉刷层局部开裂、起鼓、脱落。厂房整体无明显倾斜规律,东西向测点最大倾斜率为向西2.64‰,南北向测点最大倾斜率为向南1.98‰,所有测点倾斜率均小于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建筑整体倾斜允许值4‰的要求。
6.2建议
(1)建议对已存在的损伤部位进行修缮。
(2)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厂房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3)建议每年对其进行安全排查,确保其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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