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受检房屋位于丹阳市XX村,为一幢一层砌体结构,建于70年代左右,无图纸,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为了解该房屋目前的危险状况,特委托上海钧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房屋危险性鉴定。
二、检测内容
(1)房屋建筑结构情况的调查;
(2)房屋完损状况的检测;
(3)房屋倾斜检测;
(4)房屋危险性鉴定;
(5)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三、检测依据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3)《砌体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四、判定标准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
(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5)《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6)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
五、房屋建筑结构概况
本次受检房屋为xx小学房屋,由于原始建筑结构图纸均缺失,现场对房屋建筑结构情况进行调查,采用钢卷尺和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对房屋平面尺寸和层高进行测量,并对结构形式和主要承重构件进行判断。受检房屋为一幢一层砌体结构,东西向轴线长31.5m,南北向轴线宽7.1m,建筑总面积约为223.65㎡。
5.1房屋完损状况的检测
根据现场检测条件,对房屋的完损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场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主要损坏为:墙体砖风化,粉刷层脱落;墙体损坏严重;屋面破损;墙体砂浆粉化;屋面严重变形;屋面板渗水霉变。
5.2房屋倾斜检测
结合现场检测条件并根据房屋实际情况,采用RTS112SR5L型全站仪对房屋倾斜情况进行测量。由倾斜测量结果知:房屋南北向测点最大倾斜率为向北倾斜12.56‰,东西向测点最大倾斜率为向东倾斜10.55‰,各测点倾斜率均超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4.0‰的限值(倾斜观测包含测量误差和施工误差),但是未超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3%的限值(倾斜观测包含测量误差和施工误差)。
5.3房屋危险性的鉴定
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对受检房屋进行危险性鉴定。
5.3.1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等级评定
(1)地基
现场对房屋四周进行观察,未发现明显房屋倾斜及沉降现象,上部墙体未出现明显沉降裂缝;根据倾斜检测结果:各测点倾斜率均超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4.0‰的限值(倾斜观测包含测量误差和施工误差),但未超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3%的限值(倾斜观测包含测量误差和施工误差)。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4.2.1条,地基未达到危险状态。
(2)基础及上部承重结构
1)基础受检房屋南北向测点最大倾斜率为向北倾斜12.56‰,东西向测点最大倾斜率为向东倾斜10.55‰,出现明显倾斜、位移和裂缝等,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无水平、竖向和斜向阶梯裂缝状况,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5.2.3条,部分基础为危险构件。
2)砌体结构构件
危险构件
3)围护结构构件
现场对门窗洞口过梁等构件外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未发现门窗洞口过梁有开裂、弯曲变形等现象,可评为非危险构件。
5.3.2整幢房屋危险性等级综合评定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2.4条,该建筑为传力体系简单的两层及两层以下的房屋,可根据危险构件影响范围直接评定其危险性等级,具体评定结果如下:
该建筑危险构件影响范围为1-5/B-C,总危险面积约为89.46㎡,鉴定房屋面积约为223.65㎡,总危险面积与鉴定房屋面积比值为:89.46㎡/223.65㎡=40%。由于总危险面积与鉴定房屋面积比值为40%>25%,故房屋危险性等级综合评定为D级。
六、检测评定结论与建议
6.1检测评定结论
通过对xx小学房屋检测,得出如下结论:
(1)受检房屋建于70年代左右,现处于闲置状态,建筑平面呈矩形,东西向轴线长31.5m,南北向轴线宽7.1m,建筑总面积约为223.65㎡。
(2)现场损伤调查表明,房屋目前的主要损伤情况如下:墙体砖风化,粉刷层脱落;墙体损坏严重;屋面破损;墙体砂浆粉化;屋面严重变形;屋面板渗水霉变。
(3)现场倾斜结果表明:房屋南北向测点最大倾斜率为向北倾斜12.56‰,东西向测点最大倾斜率为向东倾斜10.55‰,各测点倾斜率均超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4.0‰的限值(倾斜观测包含测量误差和施工误差),但是未超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3%的限值(倾斜观测包含测量误差和施工误差)。
(4)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2.4条,该建筑为传力体系简单的两层及两层以下的房屋,可根据危险构件影响范围直接评定其危险性等级,具体评定结果如下:
该建筑危险构件影响范围为1-5/B-C,总危险面积约为89.46㎡,鉴定房屋面积约为223.65㎡,总危险面积与鉴定房屋面积比值为:89.46㎡/223.65㎡=40%。由于总危险面积与鉴定房屋面积比值为40%>25%,故房屋危险性等级综合评定为D级。
6.2处理建议
(1)鉴于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建议委托单位立即采取避险措施,避免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2)鉴于该房屋安全性等级较低,建造年代久远,建造标准低,适修性差,建议拆除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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