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房屋安全等级?
危房是指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或重要构件已处于危险状态,随时可能丧失承重及荷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从房屋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的危险程度,结合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经现场查勘及检测资料分析,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鉴定为C级和D级就属于危房,需要房屋加固或者房屋翻建,甚至拆除。
危房安全鉴定评级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规定,房屋基础及楼层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房屋安全检测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规范规定的地基危险性鉴定规定
依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中介绍,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块体、水泥、钢筋、外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的项目,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
砌体结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抽检时,各抽检项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应小于5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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