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相关规范和政策条文,为保护相邻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对基坑施工前后周边房屋影响趋势进行检测,客观评估基坑施工对相邻建筑的影响。
一、检测目的
本次检测目的是:在地下工程施工前为被检测房屋建立初始数据,为地下工程完工后对周边相邻房屋进行复测和损坏评估提供依据,特委托我司房屋质量检测站对周边地区旧城改造工程项目周边房屋现状进行检测。
二、检测范围
根据《关于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试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联〔2008〕511号)“房屋检测范围以深基坑施工深度为主要依据,对一般建筑物,应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及《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16)“基坑施工前应对周边建(构)筑物和有关设施的现状、裂缝开展情况等进行前期调查,并详细记录或拍照、摄像,作为施工前档案等有关规定对基坑周边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此次检测范围暂考虑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周边建(构)筑物。
三、检测内容
本次检测监测项目为初始检测,主要包括对房屋建筑结构情况及其完损现状进行检测,对相邻工地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判断房屋受施工影响的敏感部位,布置监测点并设置初始值等,为后续检测监测工作提供基本依据。
四、检测结论与建议
(1)由于本次检测为首次对房屋进行测量,需待后续监测后对房屋沉降及倾斜趋势进行判断。本次倾斜率最大为西林南路非机动车棚S7-6号点向北11.93‰。
(2)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985年 (城住字(1984)第678号)对基坑周边7栋房屋进行评定:各房屋受检区域均可评定为基本完好。
(3)建议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06)及实际情况确定房屋监测频率、报警值,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特点,当房屋变形达到下列指标之一时应立即通知委托方进行“报警”,并将沉降监测频率提高到1次/天。“报警”后应同时对房屋的裂缝发展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建议报警值:
1建筑物倾斜增量达到1‰;
2沉降值累计量达到20mm,或变化速率达到2mm/天;
3墙体新老裂缝增量为1mm时。
(4)基坑开挖应合理编排优化施工工序,合理的施工工艺,以控制基坑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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