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contents 建筑幕墙做外围护结构的建筑要做检测吗?_房屋安全鉴定网 
欢迎访问您访问房屋安全鉴定网-房屋安全检测 联系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15021137245

15021137245

您的位置:主页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建筑幕墙做外围护结构的建筑要做检测吗?

来源:房屋安全鉴定网点击: 发布时间:2022-04-14 11:00:46

    近年来,全国各地特别是沿海城市兴建了大批采用建筑幕墙做外围护结构的建筑,对提高建筑品质、丰富城市景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部分幕墙工程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受幕墙设计水平的限制,使得设计者对某些问题还不能够很好的把握,而仅仅依靠经验或借鉴国外的做法,因此在实际工程中可能会隐藏一些问题;幕墙设计方责任不清,设计达不到标准或缺乏严格的设计审核;加工制作存在标准不清、材质低劣和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行为,从而造成严重的工程隐患,致使幕墙开裂、脱落等工程事故时有发生;还有的使用后出现空气渗透、雨水渗漏,风压变形大、保温性能差、光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缺陷,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严重的不得不拆除重建,有的项目大批量使用玻璃幕墙,造成大量资金浪费。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确保建筑幕墙的质量与安全,充分发挥其效益,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建筑幕墙的研究工作,幕墙的温度应力问题的研究、幕墙玻璃的受力全过程研究、幕墙板材的非线性受力分析,尤其是对其抗风和抗震性能的研究。建立完善的幕墙设计检测方法,包括:新建幕墙的分析方法、计算方法和适当的维护措施,着重研究幕墙的动力性能;既有幕墙的检测方法,目前的对于幕墙的检测方法仅仅停留在对于新建幕墙的物理检测,有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检测方法、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建筑幕墙雨水渗漏性能检测方法等,但对于既有幕墙的检测方法及其标准的制定,是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按照旧规范(《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设计的建筑幕墙,无论其设计水平还是设计方法都与新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有相当的差距,并且旧规范中规定幕墙的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左右,而上世纪80年代初期所建造的幕墙工程至今已经超过了20年,其实际的工作性能是否满足要求,使用性能是否可靠,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如果问题确实存在,应如何采取技术措施加以补强,从而使其能够继续使用下去,减少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损失。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建立、完善建筑幕墙的加工制作、施工安装企业资质审查制度。凡从事建筑幕墙加工制作的或施工安装的企业,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准进入建筑市场。企业内设置幕墙设计结构,其设计能力列入企业资质审查内容。凡未取得资质审查合格和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得承接与建筑幕墙相关的技术设计、加工制作、施工安装等工作,其相关产品也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
    3)要明确建筑幕墙的设计责任。负责幕墙设计的建筑设计单位与幕墙制作图设计单位应协同配合并明确设计责任。鉴于建筑幕墙设计涉及多环节、多专业的特点,建筑设计单位和制作厂家不要那个单独承担,须协同完成。建筑幕墙设计单位在幕墙设计中负责选型,提出设计要求。幕墙制作图设计单位根据建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具体负责幕墙的技术设计,确定幕墙材料、选择制作厂家及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制作加工、施工安装工程的质量,它是幕墙设计的专项负责单位。
    4)从事建筑幕墙设计、施工的企业,要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与企业标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企业要负责对幕墙设计、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并负责岗位考核。
    5)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出厂。幕墙在施工安装过程前必须由国家认可的机构进行性能检测,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幕墙不得安装使用。
    6)实行建筑幕墙工程的监理制度,凡采用建筑幕墙的工程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开工前要对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符合本措施规定的,方能开工。
    7)建筑幕墙的设计、选材、制作及施工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包括《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2001),《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CECS 127: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